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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天起,兰州市区启用1处“电子眼”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6-05 13:26:00    

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,规范道路行车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5年6月6日零时起,开始启用七里河区建西东路(海德堡)路段新增的1处非现场执法系统(球机),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1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:

抓拍违法代码:1039,处罚标准:罚款100元(不记分)。

抓拍违法行为: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,行人通行的。

来源:兰州公安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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