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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购买首年保险?合同条款可能暗藏玄机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1 14:02:00    

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,消费纠纷也呈现高发态势。近日,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省消保委”)发布新能源汽车领域消费体验及合同点评情况,披露行业存在的五大合同陷阱及三大销售乱象,涉及20个国内外主流品牌。

省消保委近期对20份不同品牌的销售备案合同开展合同点评,同时对杭州地区20个品牌的45家4S店开展了暗访消费体验。

销售合同方面,主要存在权利义务约定不明、交车时间不明确、违约责任模糊、车辆配置调整权利不平等、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五方面问题。有的备案合同的版本过于简单,对交付、验收、质保、违约责任等内容未作具体约定,易引发消费争议;有的备案合同对车辆交付时间未做约定,或仅约定“车到提车”、收到通知为准,卖家通过格式条款或免责声明告知消费者,车辆交付时间可能受诸多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,但未约定卖家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;有的备案合同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、未约定卖方违约责任或卖方违约责任较轻、风险相对较小;有的备案合同约定销售方拥有车辆配置调整的权利,对车辆预定配置与最终交付不一致的情况,消费者只能默认接受;还有的备案合同存在通过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责任、减轻自身义务的情况,消费者知情权、选择权无法保障,存在权益受损的风险。

暗访消费体验发现,新能源汽车销售过程中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:半数汽车品牌存在强制消费者在4S店购买首年保险的情况,部分汽车品牌存在引导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的情况,个别汽车品牌要求收取贷款手续费或服务费。

体验发现,有12个品牌、18家4S店的工作人员,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存在强制消费者在该店购买首年汽车保险的情况。如,杭州某4S店销售人员在体验员询问是否可以自行购买首年车险时明确表示,“第一年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,否则建议去其他门店”。有6个品牌、13家4S店的工作人员,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引导消费者用贷款方式购车。如,杭州某4S店销售人员在介绍车价时,直接引用贷款价格,在体验员询问全款价格后,仍以“贷款价格更低”为由推荐贷款方案。有3个品牌、4家4S店销售人员表示,买车需额外支付贷款手续费或综合服务费。如,杭州某4S店销售人员表示,购车需额外收取4000元综合服务费,主要内容为额外购买的套餐,包含脚垫、贴膜、机油、后备厢垫、交车礼包等内容。

(浙江工人日报记者 羊荣江)

来源:中工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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